连载中小说《终不还》主角盛浔阿慎在章节中的设定非常感人,作者佚名在章节设计中花了不少心思,就为读者带来不一样的阅读体验,《终不还》讲的是:浓郁的苦涩味差点将我淹没,只好一口将药喝了个干净。我从不是个矫情的人,只是这药真的是太苦了,苦……
当然见过了。
第一次见面时,我才八岁。
母亲死得早,父亲早早续弦生了弟弟,那时我在府里可谓是举步维艰。
堂堂薛府嫡长子,过得比庶子还不如,吃不饱穿不暖,还会被弟弟欺辱。
继母更是想要剥夺我嫡长子的身份,让她亲生子继承薛家家业。
父亲被继母的枕头风吹晕了头,真的带着我们去向皇上请旨。
那时,公主坐在一旁把玩着九连环,听到父亲和继母的话,将九连环摔了个稀巴烂。
「父皇,九连环韶儿解开了。」
「只是,薛大人求的这件事,韶儿不解。」
皇上一向最疼爱这个唯一的公主,问她有什么不解。
「韶儿不解,薛大人是怎么做到丝毫不顾嫡子的感受,非要让继室逾越了过去。」
「这薛公子看起来很是乖巧聪慧,哪里碍了他们一家人的眼了?」
皇上若有所思,没有同意让弟弟成为继承人。
公主走到我面前,笑嘻嘻地将我拉起来。
「你可得别辜负了本公主的一片心意,努力些,做出点成就,好好保住你这嫡长子的地位。」
她笑得太好看了,让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愣愣地点头。
我和公主成亲了。
世人皆耻笑我,堂堂七尺男儿却耽于女色,泯灭了保家卫国凌云壮志。
从军之人该皆以我为耻。
新婚之夜,公主与我各端了一杯合衾酒。
双臂交缠时,公主眼含笑意的问我。
「驸马可后悔?」
我摇头,「臣绝不后悔。」
交杯酒饮尽,公主主动吻上我的嘴唇。
情动之时,她声音又软又酥。
「阿慎……」
我回应,「公主。」
「叫我窈窈,我的小字。」
「窈窈……」
那时,我们也是恩爱过的。
她喜欢看我耍枪,我便拿本来该上阵杀敌的红缨枪舞给她看。
她喜欢吃葡萄,我便一颗一颗剥好端到她的面前。
她喜欢玄色,我便再也不穿其他颜色。
只要她喊我一声,「阿慎,有你在真好。」
我便心满意足了。
只是成亲两年多,我如今才知道她那一声声极尽温柔的阿慎,喊的不是我啊。
我竟忘了,在我之前还有一个盛浔。
十六岁随父出征,立下赫赫战功,被百姓称为将星转世,是我国的荣耀,偏偏天妒英才在十九岁那年,战死在边境,尸骨无存。
永乐公主与盛将军是青梅竹马感情甚笃,盛将军战死以后,公主更是亲往边疆寻找尸体。
可我骗了自己。
院里种满的兰花,餐桌上必备的桃花酿,那一杆特制的红缨枪,我刻意忽略了这些全都是盛浔的喜好。
直到我看到盛浔眼角处那一颗和我在同一个位置的痣,直到我听到她温声唤他阿盛。
便是再也不能自欺欺人了。
小说《终不还》 第四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