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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完整版七八年,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热门连载小说

最完整版七八年,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热门连载小说

时间:2024-11-04 20:16:39

《七八年,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情节紧扣人心,是青山知烟雨写一部不可多得的重生小说,语言简洁但却生动形象。讲述的是:树杆上还隐隐冒着黑烟。“三哥,这树是不是被刚刚那道雷劈中了。”“嗯,估计是的。幸好我们俩躲得及时,不然躺在地上冒烟的就……

七八年,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

买好东西就坐车回家。

一进村口,陈达海拖着个木板车,秦峰在板车后面辅助推车。

这景象引来路边做事的村民目光,纷纷停下手中活计,往这边张望。

秦峰这几天有些过于引人注目,村里头人都以为是秦家二儿子准备结婚物资。

几个长舌妇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秦峰熟视无睹,推着板车,刚好在路上碰见正在洗衣服的易春梅。

“小三,这板车上的东西是谁家的?”

“妈,快来搭把手,咱家的。”

易春梅急忙忙把手里的木桶,用一只手给夹稳了,腾出一只手扶着板车上货物。

仍是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扭头问道:

“你把家里蜂蜜全卖了?”

“全卖了。”

“那钱都给你花了?”

“花了。”

啪~

秦峰话刚说完,易春梅一巴掌打在他的后背上。

“你个败家仔,你咋不留着给你二哥娶媳妇呐!”

“妈,哥那娶媳妇的钱哪够,明儿个我再去山上打个大的回来,咱哥不就可以办个热热闹闹的婚礼。”

“你以为山上的大高个是死的,等着你去打了?回去看你爹怎么骂你,德行!”

易春梅被秦峰气到一肚子火,直接撂了木桶走了。

秦峰也是一阵无语,所有人对他的印象都固定了似的。

后世他这个年纪确实不着调,但他现在不是这样的人啊!

满腹委屈也不敢说出来,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三哥,别气馁,我信你。”

陈达海从杨江市回来之后,总觉得这眼前的三哥与往日不同,说不上来具体哪里不同,像是换了个芯子。

现在的三哥全身透着一种自信,临危不乱,处事不惊。

秦家门口。

“海子,你扛一袋白面回去,还有这些点心你也拿上一盒给**妹吃。”

“三哥你现在不把我当兄弟了?”

秦峰随口说的一句话,让陈达海瞬间跳起急了眼。

心想陈达海误会他的意思,连忙解释道:

“海子,你想啥呢,你跟我都是自家兄弟,我有一口吃的你也有,这袋白面你扛回家,晚上吃饱点,明儿个记得早起。”

秦峰拍了拍陈达海的肩膀,点头安抚道。

不待陈达海继续说话,便自顾自扛起一袋大米进了屋。

秦爱国下班回到家,知晓事情的经过。

他坐在院子里木墩子上,拿着烟斗往脚边敲了两下,又往里头装了烟丝,没一会儿,点燃放在嘴边狠吸了一口。

吞云吐雾间,开口道:

“你已经大了,有些事情你自己想好退路就行,我在你这个年纪,儿子都俩了......”

秦爱国说完,便起身回了里屋,秦峰看着父亲高瘦的背影,突然一股泪意涌上心头。

现在确实不应该再让父母操心,自己二哥为什么迟迟不成家,还不是因为父亲想一碗水端平,替他也留了一份钱。

第二天清晨,秦峰吃了两白面馒头,按惯例往兜里揣了几个,再次检查挎兜里的工具,迅速出了门。

今天后背多了杆**半自动,昨晚上秦峰把枪擦得锃光发亮,虽枪身有些使用痕迹,但总体看上去非常新。

陈达海早早站在两人约定的路口,身后也背着个兜。

秦峰走近,顺手将兜里还冒着热气的白面馒头,扔到陈达海手里。

陈达海什么习惯,秦峰太了解了,指定没吃早饭就出来了。

陈达海吃馒头的间隙,秦峰才仔细打量了他后背的东西,居然是一把枪。

此枪非彼枪,准确的的说是把锋利无比的短矛。

矛头表面漆黑,触感粗糙不反光,泛着冷冷的犀利气息。

短矛下端还可以套上木棍就变成长枪,别小瞧这长枪,过去山里有猎人就拿这种长枪打死过熊。

“三哥,咋样,我今天可是做足了准备。”

说着一口咬掉半个馒头,嘴巴鼓鼓囊囊的。

“这矛不错,你家什么时候有这玩意的?”

“我昨天从仓房里翻出来的,我妈说是我姥爷的东西,嗨你还别说,还有把弓,啧可惜是坏的,要不然我就带出来了。”

“改天把那弓拿过来给我瞅瞅。”

“行。”

秦峰对弓还是很懂的,后世在森林中打猎,除了枪就是用弓最多。

两人向着无名山方向赶路,两个时辰便到了山腰。

路上在松鼠洞,黄皮子洞附近布了好几个夹子。

秦峰不打算掏蜂窝,原因嘛一是前段时间把山上的蜂窝掏完了,二是来钱太慢。

两人在一棵参天大树底下稍作歇息,喝点水吃点粮,确保体力要跟上,跑山人最忌讳空腹跑山。

“三哥,我们还继续往里走不?”

秦峰擦了把嘴巴,眼神死死盯着密林深处。

“走,刚刚我在路上发现新鲜粪便,这个方向肯定没错。”

“行。”

在陈达海的潜意识里,秦峰就是他的亲大哥,他说什么绝对会听,不管对错。

刚说完,距离他们300米的东南方向,传来一阵雄浑粗狂地低吼声,传遍整个山谷。

“嘘,海子,你在这别动,把矛拿手里。”

秦峰手握**,朝着声源方向走去,在距离200米左右,立即匍匐在一堆杂草之中。

映入他眼中的是一只体型健壮的成年雄鹿,目测超过200多斤另外两只雌鹿超过100斤。

两只雌鹿一前一后跟在雄鹿身边,雄鹿时不时抬头四处张望,警惕性十足。

头顶的鹿角彰显它在鹿群中的地位,它高昂着头,盯着秦峰这边方向看了几秒,又低下了头。

秦峰心下一紧,还以为被这只雄鹿发现了。

稍作调整,压低呼吸,果断提起手中的**,调整瞄准基线,对准鹿群。

砰~

一声巨响,雄鹿应声倒地。

砰~

接着又是一声枪响。

一只雌鹿逃跑中,大腿被击中。

陈达海老远听见枪声,手中长枪握紧,直接冲了上去,他可不想让自己大哥受伤。

秦峰提着枪,迅速朝着受伤的雌鹿追去,受伤的雌鹿倒在地上,眼神中透着惊惧。

没一会儿,陈达海来到了秦峰身后。

“海子,这雌鹿你去处理了。”

秦峰说完径直走向倒在地上的雄鹿,取出侵刀,对着鹿肚子一刀划下,将鹿下水取了出来,挂在了一旁的树枝上。

这是规矩,跑山人敬畏山神。

接着陈达海也将雌鹿简单处理了,就地取材做了一个简易爬犁,将两头鹿架在上面。

七八年,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

七八年,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

作者:青山知烟雨类型:重生状态:连载中

我重生到1978年。坏消息:差点被打残。好消息:大山资源丰富,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允许打猎。坏消息:没钱买枪。好消息:成了村里少女爱慕对象。坏消息:这个年代,物质匮乏,顿顿玉米面饼子、窝窝头、地瓜粥、穷的叮当响。好消息:枪法如神,百发百中。为了改变现状,我拿起猎枪,上山狩猎。开启不一样的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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