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与陈俊峰相爱近十年,陪他从青涩腼腆到英俊成熟。
我为他放弃出国留学的机会,为他向家里出柜,和母亲决裂。
而今我被关在精神病院,他在外面要和一个女人结婚。
我不甘心。
我从病房出逃,决定赶在婚礼前杀了新娘。
他要爱哪一个,我就杀哪一个。
除了我,他还敢爱谁?
1
门口响起脚步声。
我立即转身回到床边,双膝并拢在床沿坐下,乖巧地等待护士开门进来。
“哎呦,小蒙在等我呢?”
年轻女护士声音尖细,脸上堆着温柔笑意,推着护理车朝我走过来。
我轻轻往嘴里吸了半口气,含在口腔里,好让自己的两颊看起来饱满圆润一些。
然后仰起脸,微微睁大眼睛,朝她露出一个符合她期待的稚气笑容。
“小蒙乖,等吃完药姐姐给你糖吃哦。”
护士倒了一杯热水递给我,抬手摸了摸我的头,看我的眼神充满怜爱。
“好哦,要吃糖!”
我抱着水杯点头,用那种令我感到恶心的神态和语气回应她。
但我必须得忍住,控制嘴角的弧度,语调的走向,仰视她的眼神。这一切都是为了......
为了能去见我的爱人。
护士递给我一把花花绿绿的药丸,我像往常一样迫不及待地一口吞下,噎得快要不能呼吸。
我赶紧抱住杯子喝水,把卡在喉咙里的药丸费劲咽下去。
一道目光落在我脸上,我知道护士正密切注视着我。
自从之前一次偷藏药物被发现以后,每一次吃药时间,她都会来监视。
“来,这是奖励。”
她见我乖乖吃完药,给了我一颗绿色的软糖。
我佯装欣喜一把抢过来,捏着一颗可笑的糖果爱不释手。
“好啦,小蒙早点休息,明天见哦。”
她没再管我,门合上,推车轮子摩擦地板的声音渐渐远去。
我独自坐在房间里,握着那颗糖果,发自真心地笑了。
“明天?不,明天不会见了。”
2
我把食指捅进嗓子眼儿,反胃的感觉立马翻涌而上。
胃里面很不舒服,我扶着洗漱台,一口气吐个干净。
晚上吃的药和饭菜一起,黄黄绿绿摊在白色的洗手池里,味道熏人。
我拧开水龙头,一边漱口,一边把洗手池里的东西冲干净。
抠嗓子眼儿这种事我已经非常熟练了。
但晚上的药里有助眠镇静的成分,我一般不会吐出来。
因为晚上我总是做梦,一闭上眼睛就看见他,然后整夜整夜被噩梦和惊悸搅得不得安宁。
为了能得到暂时的休息,我不得不依赖这些药物。
不过今天晚上我不需要这些药了。
想到这儿,我感觉自己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心脏咚咚地撞击我的胸膛。
我用冷水浇了一把脸,好让自己冷静下来。
抹掉脸上的水珠,我抬头时,不小心看见了洗漱台前的镜子。
里面的人短发杂乱,双目无神,两颊凹下去,脸色白得像鬼。
好久没仔细照过镜子,原来我现在是这个样子啊?
我慢慢伸出手指,揩去镜面上的水渍,镜中人的面容更清晰地暴露在我眼前。
我躬身凑近镜面。
镜子里的人眼框很红,眼白中遍布血丝,眼角和嘴角藏着细纹,过于苍白的皮肤像一块吸了水的旧抹布,年轻的柔韧流失殆尽。
难怪......
难怪他不要我了。
年轻时我有一幅引以为傲的好相貌,和他第一次见面,我朝他露出标志性的微笑。
我知道我的笑容有杀伤力,果然,他眼神躲了一下,耳朵红了。
那时我们甚至还没搭上话。
可是现在呢?
现在我给不了他那种朝气蓬勃的微笑了。
所以他就要去找别人吗?
不,我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他既然把爱给了我,就不准再把属于我的东西分给别人。
3
今晚的风有点大,我爬上窗台,感觉自己快要飞起来。
得益于我的装疯卖傻,上个月我被调到轻症病房,房间从七楼降到四楼。这正好方便了我今晚的行动。
窗户外侧有一条管道,旁边还分布着各层楼的空调外机,我目测了一下从这里到地面的距离,感觉应该能爬下去。
我蹬掉鞋袜,赤着脚踩上空调外机,然后抓住管道,一点点向下挪动。
风拍打我的脊背,病号服被掀起来,我有点害怕,身上的皮肉好像要被夜风刮掉,说不定踩到地面上的时候,我只剩一具骨架。
“悟空悟空!”
刚踩住第三楼的空调外机,气还没喘匀,窗户里传来熟悉的声音。
“为师今晚一直守在窗户边等你呢,你真来了!”
一个白胖的中年男人从窗户里探出头来,乐呵呵朝我笑。
我抹掉额头上的虚汗,点点头,没说话。
这是我转到轻症病房以后交到的朋友,王哥。
他人挺好的,爱笑,和善,唯一的缺点是爱扮唐僧,并且一见我就执意要收我为徒。
今天下午在草地上放风时,我计划着今晚的行动。当时王哥就在我旁边坐着,披着一件掉了色的红布,双手合十,闭着眼睛在念经。
我想了想,还是觉得该和他道别:“师傅,徒儿今晚要去大闹天宫了。”
他猛地睁开眼睛,嘴里吐出一溜的“阿弥陀佛”。
他低低叹几口气,摇着头对我说:“徒儿啊,那天宫不是谁都能去闹的,再说,你要是得罪了玉皇大帝,为师可救不了你。”
我被他逗乐了,拍拍他的肩膀:“师傅,你放心,徒儿不会牵连你。”
他那双总是眯缝着的小眼睛睁大了一点,盯着我看,又低声叽里呱啦念了几句经文,对我道:
“既然你意已决,为师就不再劝了。何时出发,为师到时候送送你吧。”
我以为王哥说着玩玩,没想到他还真记得来送我。
王哥从窗户里递过来一个挺大的塑料袋,“徒儿,天庭上比这儿冷,这是为师给你准备的衣服。”
我一顿,望着窗户里背光的身影,鼻腔竟然有点发酸。
“谢谢......师傅。”
我伸手去接,王哥却忽然收回了袋子,“这样吧,还是为师先替你拿着,你先下去,为师再送你一程。”
“送我?你要跟着我爬管道?”
王哥把塑料袋往肩膀上一垮,神气地对我点点头。
我心里顿时没底,王哥年纪不轻,人看起来虚胖虚胖的,要是摔下去可难搞。
“我自己去就行了,这管道不好爬,很容易摔下去的!”我故意加重语气。
王哥嘀咕了一句什么,冲我道:“为师心意已决,徒儿莫要再劝!”
最后我还是没能拦住他,王哥看起来矮矮胖胖,身手倒是出乎意料地灵活。
他三两下翻出窗户,在我之前扒住管道,两只手一左一右交叉着往下滑,没一会就到了底下,拎着塑料袋向我挥手。
反倒是我半悬在管道上,冷汗浸透了病号服,总觉得一动就会控制不住地往下掉。
活了快三十年,头一次爬管道,为了他。
回忆猝不及防钻进我的脑子里,我想起人生中数不清的第一次,全都与他有关。
第一次去咖啡店做**,为了能和他做同事。
第一次手牵手去听音乐会,掌心起了汗也不愿意松开。
第一次在黑暗的电影院中接吻,他试探着触碰我的嘴唇。
......
舌尖传来一阵刺痛,我咬了下舌头,好让自己清醒一些。
毕竟我还挂在半空。
手臂麻木,腿也发软,我很想松手,试试从半空摔向草地的感觉。
但一想到他将要抛弃我转而去爱别人,我又觉得不甘。
我为他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为他向家里出柜,和母亲决裂。
他怎么敢不爱我?
他有什么资格去爱别人?
凭着这一股不甘,我咬牙攀到一楼,结束时全身脱力,躺在草地上大口喘气。
王哥盘腿坐在我身边,双掌合十,又念起那破经: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4
歇了好一会,我翻身爬起来,朝院子的西南角走。
据我观察,那里的旧院墙是唯一有机会翻出去的地方。
王哥猫着腰跟在我后面,小声说着话,嘴里没停过:
“徒儿,你为什么要去闹天宫啊?”
“你要是闹失败了咋办?”
“你还会回来看望为师吗?”
我被他念叨得心绪不宁,又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解释。
就算我认认真真和他说,他也不一定能明白。
“悟空你说句话啊!这儿太黑了,为师害怕!”
王哥推搡着我的肩膀。
快到地方了,我停下脚步,有点想笑。
今晚月色晦暗,旧院墙隐在灌木丛中,的确挺黑的。
我还以为王哥真的在思考那些问题,原来他只是怕黑所以话多。
随便捡了个角落蹲下,夜色寂静,我忽然有了点儿倾诉欲。
王哥也蹭着我的胳膊蹲下,塑料袋宝贝地抱在怀里,“徒儿,你累了啊?”
“没啊,师傅,我不累,在完成我想做的事情之前,我都不累。”
“确实,闹天宫是个体力活儿,”王哥大概点了点头,夜色把他的表情模糊成一团,“你要是一早就累了,肯定闹不动。”
**笑一声,心底没来由地烦躁。我很想点杆烟,可惜手头什么都没有,只好捻一捻手指。
“师傅,今天下午,刚吃完午饭,在草地上放风那会,你旁边有个戴花丝巾的妇人,和另外几个女的凑在一起聊天,你听见她们说话没?”
王哥连忙摇头,双手合十,“不不不,为师眼中只有佛,为师不近女色。”
“我听见了。”
我真的听见了。
他的名字,从一片繁杂的声音里突兀地跳出来,撞进我的鼓膜。
那个妇人说:陈俊峰明天办婚礼,就在明珠大酒店,新娘是酒店老总的女儿,郎才女貌,可登对了。
当时我正半眯着眼睛晒太阳,听王哥念他催眠咒一样的佛经。
我一下子就清醒了。
午后的太阳暖得刺眼,我却如坠冰窖。
“听见了啥啊?”王哥拿胳膊肘捅我,怪疼的。
“听见......我爱人要和别人结婚了。”我苦笑。
“啊?”王哥抓了抓脑袋,“那你还去闹天宫?徒儿,你去闹啥天宫啊,直接去闹婚礼!”
“哈哈哈哈哈,”我也拿胳膊肘还他一下,“是啊,徒儿直接去闹婚礼,祝我好运吧师傅!”
听见陈俊峰结婚消息的那一刻,我就打算好去闹婚礼了。
我十八岁与他相识,而今已年近三十。
爱了他快十年,我怎么能允许他背着我和别人结婚呢?
所以,我决定在婚礼完成之前,杀了新娘。
既然都被关进精神病院了,总得做点当得起这名头的事。
你要爱哪一个,我就去杀哪一个。
除了我,陈俊峰,你还敢爱谁?
在《他怎么敢不爱我》中,作者远远乡以非凡的想象力和独特的文笔创造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主角小蒙陈俊峰的经历充满了冒险和挑战,她展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智慧。整个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每一个场景都让人惊叹不已。配角们的存在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趣味性和戏剧性,他们各自有着独特的性格和命运。读者会在阅读中感受到作者对人性和生活的深刻洞察,思考着自己的人生之路。
远远乡的文笔犀利,故事情节吸引人,让《他怎么敢不爱我》成为了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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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蒙陈俊峰在《他怎么敢不爱我》中的出色表现,让我难以忘记。他的性格特点和独特的剧情让我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