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小说库 > 言情 >

莫问来路,莫留故人

莫问来路,莫留故人

莫问来路,莫留故人

Ting  /  著 已完结
更新时间:2024-11-24 15:24
古代言情小说《莫问来路,莫留故人 》是一本全面完结的佳作,郑佩玉沈耀之是文里出场的关键人物,“Ting”大大脑洞大开,创作的故事情节十分好看:是我用了爹爹那里拿的最好的猪肉,亲手切下来的。一块块肥瘦相间,蘸酱油吃最好吃。沈耀之不来,真是……
开始阅读
精彩节选

第4章

其实我是理解他的,我只是个会杀猪的商户之女。

能够嫁给他,不过是因为我运气好,遇到了当时落魄、颠沛流离的他。

现在所有人都应该回归正位。

他重新回到了京城,当然也就不再需要我了。

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沈耀之说当时为生计所迫,他的画是不得已而画的。

找我也是他为生计所迫,并不是他真正喜欢的。

他喜欢的女郎,绝不是我这种来自西北会杀猪的普通女人。

我像只老鼠一样,阴暗的来,落荒而逃。

沈耀之的神情是我从未见过的认真与温柔。

我没有想过像他这样高贵的富家公子,竟然也会露出这样脆弱的一面,这样爱人的一面。

我想起那年冬天,沈耀知在他的摊位上帮人看书信,画卖不出去,他就帮人写信。

那么冷的天,他连一件像样的棉衣都买不起,露在外的手指冻得关节发红,手都在发抖。

我拿爹摊位上的十斤猪肉,去给他换了一件最好的棉衣,静静地放在了他的摊位上。

我知道这个人嘴犟得很,如果当面给,他一定不会接受。

我差点被我爹打死。

西北苦寒,那段时间猪肉贵,十斤猪肉可以换来一家人三个月的口粮。

可我不后悔。

后来沈耀之穿上了那件棉衣,那样精致而白皙的脸庞,套在那样黑乎乎的棉衣里。

我觉得实在是太浪费了。

这样漂亮的小郎君,应该被好好地养着,要是我有钱就好了。

老爹以前总说我只会混吃等死。

可自从那日之后,我开始认真地跟他学习杀猪,卖猪肉。

我爹杀猪是一把好手,可做生意一般般。

我们家做生意的本事可能都长在了我的头脑里。

我能够通过客人的衣裳和言语,判断他们的身份,并且给出切实的建议。

比如卖馄饨的老刘,我就让他多买些精瘦肉,做馄饨好吃。

做高档酒桌的老胡,我会把最好的后腿肉留给他。

那些猪下水,我就留着卖给附近的街边摊子。

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我们莫家后继有人。

那个杀猪的老莫女儿不仅也会杀猪,还很会做生意。

我慢慢接管起了爹的摊位。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个身高八尺、长相魁梧的男子到处打听,有没有猪肉摊位愿意能够卖给他一百斤的肉。

没有人接他的生意,这人看上去衣着朴素,还是个生面孔,没人敢信他。

而且,我们这个小镇上能拿出一百斤肉的摊位少之又少。

万一这人拿完货给不出钱,那亏的就是小贩们,所以大家宁愿不做这个大单,也不敢承担这个风险。

他问遍了所有的摊位,都被拒绝。不得已,才在我的摊位上皱着眉头打量。

书友评论
  • 皆是孤独

    《莫问来路,莫留故人》给人带来了新颖的阅读体验。作者Ting的设定非常独特,切入点巧妙,引人入胜。主人公郑佩玉沈耀之的个性鲜明,她的智慧和毅力令人钦佩。整个故事由她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过程构建而成,让人看后不禁为之欢呼。这本书的结构精巧,文笔流畅,每一个情节都紧扣主题,引人深思。无论是设定还是剧情,都展现出作者独特的风格和才华。

  • 飞翔的風

    《莫问来路,莫留故人》是一本令人难以忘怀的作品,故事情节紧凑扣人心弦。作者巧妙地塑造了[主角]的性格,让人念念不忘。整个故事令人意犹未尽,时而感动,时而意外。

  • 心只为一人澎湃

    《莫问来路,莫留故人》是一部引人入胜的小说。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令人回味无穷。

  • 北港初晴

    郑佩玉沈耀之在《莫问来路,莫留故人》中的表现令人难以忘怀。其独特的性格和丰富的剧情使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

同类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