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那么老实蠢笨的儿媳到底是哪根筋不对了。
回到房里,沈兰心看着炕上已经缓过神来的丫蛋,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这个家实在是太破了,要啥没啥。
而这原主也着实是上不了台面,整个人又黑又瘦不说,长了一脸的大脓包。
沈兰心多年的行医经验来看,这脸上的脓包基本上都是痤疮并发了感染。
说到底是这原主的体内火气太旺,虚火上扬。
幸亏是自己这个医药双绝的博士现在占用了这副身躯。
这身体她是有把握调理好的,只是这家徒四壁,眼下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活下来。
这原主的狗男人也着实是是个奇葩。
如果不是已经战死在外面,那只能说这男人实在太过于狠心了。
不管原主是因为什么原因嫁给了他,但毕竟孩子都有了。
就算是最基本的做人也不能这么狠心,扔下老婆孩子五年不管不问任人欺负。
现在眼下管不了那么多了,既来之则安之。
她不相信,凭着她的才华和智慧,会养不了一个孩子。
----至于那个狗男人,他若是死在外面也便罢了。
----如果他敢回来,肯定弄死他。
赣灵山边关要塞,两军对垒。
南风国冲锋大将军徐哲远站在队伍的最前边。
他身着一袭玄色战甲,甲胄上的鳞片在阳光下闪烁着凛冽的寒光。
每一片甲片都打磨得极为精细,紧密地贴合在一起。
那战甲领口处,用朱红的丝线绣着精致的云纹,腰间束着一条宽厚的革带。
他头戴一顶精铁打造的头盔,盔顶红缨飘扬,脚下蹬着一双黑色的战靴。
身材笔直的骑在战马上,突然间打了个喷嚏。
一旁的护卫转过头看了看看。
“徐将军,你还好吗?”
“我没事,可能是昨夜偶感了风寒。”
对于自己这突然间的一个喷嚏,徐哲远只感觉耳根子发热,好像有人在骂自己。
这是他在军营的第五年。
南风国与玉门国的这场大战,整整打了五年。
今天应该是最后一场决定生死的战役。
只要拿下这座城池,玉门国就完完全全属于南风国了。
作为今天的冲锋将军,徐哲远势在必得。
五年来,他从一个普通的士兵一路成为了前锋将军,深得大将军许有道的喜欢。
今天这场收官之战,正是由徐哲远亲自带兵。
赢,则光耀门楣,凯旋而归,输便战死沙场,有去无回。
冲锋号角响起,徐哲远抽出手中的佩剑。
一句“冲啊”千军万马直奔敌人的大本营。
草棚内,丫蛋守着那口锅里的稀粥,喝了一碗又一碗。
直到小肚子鼓鼓的,再也喝不下去了,才心满意足的躺在炕上。
此时她才想起自己的娘亲好像也很久没吃东西了,连忙又起身。
看着锅里仅剩下的一点粥,用勺子舀起,递到了沈兰心嘴边。
“娘亲,你也吃点儿吧。”
此时她才反应过来,怪不得自己一直好像没有什么力气。
----原来是饿的,想必原主也已经好久没吃东西了。
----先吃些东西保命,可是说实话,这白粥连菜都没有,根本咽不下去。
----眼下这粥只是达到饿不死的效果。
----可要想让娘俩营养充足,身强力壮的活下来,这点白粥肯定没什么用。
----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一锅粥已经让自己拎着菜刀和崔婆子打了一仗。
没事儿姐姐1234的书真的让人欲罢不能,特别是《农女弃妇要和离,将军后悔了》。故事情节意想不到,跌宕起伏,吸引人的同时又充满了悬疑。这是一本我一直想读下去的好书,太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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