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镜和我一起去。
这一次的药材成色好,药铺的掌柜跟我合作许多次了,这一次特地多给了点钱,让我下次继续把药材卖给他。
赚了钱,我心情大好,拉着隋镜就直奔成衣铺子,打算给他添置件棉袄。
他耳朵有点红,小声说:“我不用买,还是给你自己添置两身新衣裳吧。”
我说:“咱俩一人买一身,放心,咱有钱。”
他便笑了笑,没说话了。
我们逛了几家成衣铺子才终于买到了合适的衣服,我正要拉着隋镜去买肉时,被几个人在拐角处拦住了。
正是镇上几个游手好闲喜欢偷鸡摸狗的小混混。
这几人前段时间还骚扰过我,后来还是远远看见府衙的官差过来他们才跑了。
“哟,这不是刘大夫嘛?”
为首的那个嘻嘻哈哈的,摸着下巴猥琐的目光不住落在我和隋镜的身上。
“刘大夫这是搁哪儿找的小白脸呢?”
“关你屁事!”我一下子挡在了隋镜跟前,像只护崽的老母鸡似的,大声呵斥道:“你们赶紧让开啊,不然我报官了!”
“你们几个一天到晚偷鸡摸狗的,怎么着,现在还想调戏良家妇女不成?”
我跟着我娘学过几招拳脚功夫,但是这些混混有三个人呢,我没有把握自己可以把他们都打趴下。
“调戏你怎么了?”
为首那个伸手就要往我脸上摸过来,“之前让你给我们配些迷药你还不愿意,给你脸了是不是?”
“也不打听打听,爷----哎哟!疼疼疼疼疼!”
混混的手还没有碰到我的脸就被一只清瘦的大手给狠狠抓住了,然后一捏。
“咔嚓”一声,骨头错位的声音听得人牙齿泛酸。
我一愣,错愕地看着被我挡在身后的隋镜。
因为混混的手就是被他给捏脱臼的。
他看起来清清瘦瘦的,没想到却有这么大的力道,轻而易举就能把一个成年男子的手腕给捏脱臼了!
其他两个混混一看这架势,不由分说全部冲了过来,不过三两下的都被隋镜给打趴下了。
这人长得好看就算了,就连揍人的姿势也是相当地潇洒飘逸!
最后那个混混头子被隋镜一把拽着衣领提了起来,他目色冷冽地开口:“你方才说什么?”
“不不不……我什么都没说,大侠、大侠饶命啊!”
“若再有下次---”
“不不不不!没有下次了!绝对没有下次了!”混混对上隋镜的冷脸,吓得尿了裤子。
“滚!”
隋镜一松手,三个混混便屁滚尿流地跑了。
阅读《捡来的夫君竟是状元郎?!》,我深刻感受到了作者春水的卓越笔力。他对各个场景的描写非常精准,展现了丰富的文学知识和审美品味。这样能够陶冶性情的作品已经很少见了,真的让人佩服。《捡来的夫君竟是状元郎?!》的框架也定得相当不错,整体结构紧凑而流畅,在细腻的文笔中展现出独特的风格。作为一名热爱[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的读者,很久没有遇到这样令人着迷的作品了。
《捡来的夫君竟是状元郎?!》的章节设计引人入胜,让人难以割舍。男女主角的曲折传奇爱情故事令人回味无穷,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小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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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水的书真的让人欲罢不能,特别是《捡来的夫君竟是状元郎?!》。故事情节意想不到,跌宕起伏,吸引人的同时又充满了悬疑。这是一本我一直想读下去的好书,太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