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老二夫妇在家,可也没闲着,一边熟练编织着竹器,一边低声商量着以后,还时不时留意一下大儿子的情况。
如今他们最紧迫的就是没米没粮,商量结果,让顾老二去镇上卖柴换粮,编织好竹器,到时顺带过去卖了换钱。
农家人挣钱的方式,还有在山里挖些山货,晒干或新鲜样,到集市上卖。
比如,药草,蘑菇这类的。
懂的自然能换到些钱,不懂的,看到啥都是草。
顾老二一家不懂草药,只懂一种蘑菇,那蘑菇还是不常见的,所以,就没指望上。
至于村里人常说的野物,根本就不敢想,自己没那个能耐。
所以,当看到顾韵舟像小炮弹似的冲进来,手里抱着一只野鸡,别提了,吓得从地上嗖的蹦了起来。
第一反应就是,这熊孩子去偷了别人家的鸡!
这孩子因为性格比较调皮捣蛋,以前可没少被老太婆各种骂,在他身上可没少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
此时夫妇俩头大如牛,他们现在处处艰辛,可不能像以往那样闹了,要不然在村里会被挤兑出去的!
郑氏担心小儿子被他老爹训,抢先一步跑了过去,抓着小儿子的手,就想拉出去,门外又跑了人进来,抬眼一看,愣在了原地。
半天没反应过来。
顾老二看到自己两个女儿拎着野鸡回来,瞬间忘了自己在走着路,差点没自己绊倒自己。
许久没找回自己的声音,微微发颤,“这,这些哪来的?”
不只是有野鸡,还有一只野鸭子!
天啊!
打死都不会相信,会有人那么好心,送那么多!
可,不是别人送的,难不成是路上捡的?
顾韵舟高兴地说,“娘!山上捉到的!这是我捉的!”
说着炫耀地转了一圈,担心夫妻俩没看清。
郑氏声音失真,满脸不可置信,“山上捉的?”
她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什么时候山里的野物都傻了,等着人去捡了,小屁孩都能捉到,这让人怎么相信啊?
伸手朝自己大腿,很不客气扭了一下,啊嘶!
疼!
不是幻觉!
是真的!
陆朝宁回到,瞧见如此情景,没诧异,把手里的野鸡放在了地上。
瞥见地上一个编织好的笼子,刚好呀!
这个拿来装鸡鸭,明日带去镇上卖了换点钱!
郑氏回过神,不确定问,“儿媳妇,你想把这些野物带镇上卖了?”
她已经从小儿子嘴里得知,是儿媳妇做的陷阱,这才能捉到那么多野物。
陆朝宁点头,不然呢?
吃一只,剩下的卖了换米粮,多好啊!
留着,很难说他们能守得住,最后到谁嘴里不好说。
顾永福夫妇是个明白人,震惊之后,帮忙把鸡鸭塞进了笼子里。
打算晚上杀一只鸡熬粥,大伙儿都补补。
陆朝宁耳尖,听闻屋里顾奕初的咳嗽声似乎有些不对,把钝刀一扔,径直走了进去。
顾奕初蜷缩在床上,闭着眼,手掩口,似在忍着,咳得两颊浮起红晕。
他知道陆朝宁回来了,也知道他们抓到了野物,那笑声不隔音,全传了过来。
他只是没想到,陆朝宁会那么快到跟前,上一瞬眼前一暗,下一瞬手被握住,这才睁眼的功夫,他就被挪躺平,胸口传来凉意,才惊觉自己的衣裳被扯开了。
一根根银针,闪着寒光,很不客气扎进肉里。
没痛感传来,相反,他很快感受到自己舒坦了些。
陆朝宁没说话,把顾奕初从头看到尾,又起身四周看了看,脸色不是很好。
顾奕初此时更加不敢吭声,只能静静地躺着。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突然咳那么厉害,此前都往好的方面发展了,他连做梦都梦到自己快好起来了,他能干活了,甚至还能去读书了!
如今看,莫不是都是假象,他还是反复回去了!
想到此,突然间有些悲伤。
陆朝宁很快找到了原因,这是安家老宅子,许久没人住了,也没人管,衰败厉害,上边的木头被虫蛀得厉害,一个不稳,掉了下来,顺带把里边粉末状的东西震落了下来。
飘飘洒洒,到处都是。
顾奕初最接触不得这些东西,一旦吸入进去,对他来说,极其危险。
于是,她拔针之后,迅速给他换了个屋子。
只是吧,都是一样的老宅子,很难说不会又出现这样的情况。
这宅子不能久住。
屋顶都快没了一半,要是下个雨什么的,也是个事!
陆朝宁回头看到顾奕初黯淡下去的眼,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
“真的是这样吗?”
那双无神的大眼,重新升起点点星光,眼底光彩流转。
他心里一喜,不是他自己的问题!
他还是能好的!
“对!你肯定能好!别想太多!你以后可是要帮忙干活的,想一直偷懒,没这美事啊!锄地收割,哪哪都需要你出力!自己躺床上,别人拼命干活,想都不要想!来,喝点水!”
顾奕初心情好了不少,喝了水后,感觉松快不少。
陆朝宁走到门口,忽然扭头问,“村里可有人出租房子?”
顾奕初一愣,这话题跨度太大,他一时没反应过来,“有,有吧。”
反应过来后问,“谁要租房子吗?”
他没往自己身上想,毕竟以他们如今情况,不允许租房,没钱!
可是一时也没想明白,陆朝宁刚来这,理应没有要租房的可能。
没想到陆朝宁点头,“我们要租房!这房子粉尘太大,刮个风都能掉下一片,不适合你住!”
这可把顾奕初给惊讶到了,而后感觉心里流淌过一缕甜丝丝,耳后根渐渐红了起来。
他媳妇没嫌弃他,为了他,竟然要给他租房!
可是,“我们没钱,而且,我这病,别人躲都来不及,很难会有人愿意租的。”
陆朝宁摆手,先问问,不试试怎么知道!
没有不愿意的,如果不愿意,那肯定是给的利益不够。
给的足够多,会有人愿意的。
顾奕初听得浑身暖洋洋的,他肯定上辈子肯定是拯救了世界,要不然,这辈子怎么能娶得如此好媳妇!
被人重视,放心上的感觉,真是不赖!
“儿媳妇,野鸡我杀好了!可我找不到米下锅,你放哪了呀?”
向《病秧子先别死,神医娘子来冲喜了!》作者发出诚挚的请求,请继续关注这条评论! 《病秧子先别死,神医娘子来冲喜了!》这本书人设有趣,剧情写实,真挚动人。主角陆朝宁顾奕初的成长历程令人感动,他在面对困境时展现出了坚韧不拔的意志和聪明冷静的思维。作者芸摇通过精彩的描写和细腻的情感表达,为读者呈现了一篇令人难以忘怀的佳作。
《病秧子先别死,神医娘子来冲喜了!》以其精彩的情节和令人难以忘怀的角色吸引了读者的目光。每个章节都扣人心弦,故事中男女主角之间曲折传奇的爱情故事令人深思。在众多小说中,这是最好的之一。
总之,我对《病秧子先别死,神医娘子来冲喜了!》这本书的点评可以用以下几个关键词来概括:有趣、真挚动人、精巧结构、环环相扣、新奇设定、细腻文笔、美好感受。这是一篇引人入胜的佳作,值得广大读者品味和推崇。
《病秧子先别死,神医娘子来冲喜了!》这本书让人沉浸其中,难以自拔。作者芸摇的文笔细腻而动人,每一个场景都仿佛跃然纸上,令人身临其境。故事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栩栩如生,他们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引发了无数的惊喜和感动。整个小说的框架定得恰到好处,情节紧凑又不失细腻,读者始终保持着对故事发展的高度关注。这是一篇令人回味无穷的佳作,值得推荐给每一位爱好[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