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暮月宋温婉是一位身怀绝技的年轻剑客,他在折衷的小说《捡到失忆将军,她强嫁了》中,踏上了一段以复仇为目标的惊险之旅。被背叛和家族血仇所驱使,宋暮月宋温婉不断面对强大的敌人和迷失的自我。这部小说带有浓厚的武侠风格,情节扣人心弦,揭示出人性的复杂和力量的较量,李清秀坐在堂屋一脸惬意地做女红,仿佛这场闹剧就是专门取悦她的,她巴不得看着宋暮月姐弟三人挨打……必将让读者沉浸其中,回味无穷。
第7章
一大清早,曹氏的声音就如响雷般响起:“你们两个白眼儿狼还不起来做饭,太阳都晒屁股了!”
接着,曹氏踹门而入,双手叉腰中气十足。
宋暮时脸上闪过不安,紧紧抱着小脸煞白的李多余。
一直都是宋暮月姐弟早起做饭做家务,曹氏跟李大山李清秀三人从不做饭做粗活,他早就习惯了,只是姐姐今天不让他起床,他一直忐忑不安。
终于,曹氏发火了。
宋暮月拿起身旁的镰刀,慢悠悠在眼前晃了晃,毫不畏惧:“怎么?昨天的教训忘记了?想吃饭自己做去,不做就饿死吧。”
曹氏看着那血迹早已干涸的镰刀,肥胖的身躯抖了抖:“你,你不知道要孝敬长辈......”
宋暮月抬眼,眉眼尽是不屑:“你算哪门子长辈?一天一个馒头这是想把我们活活饿死?你也不怕遭报应?”
曹氏结结巴巴说不出半句话,只好灰溜溜走了。
屋里,李清秀问曹氏:“怎么样娘?”
曹氏啐了一口:“这贱蹄子是治不了了,以后你做饭吧。”
李清秀瞬间不乐意了,伸出白胖的手指:“娘,女儿还有两年就要及笄,这要是做了粗活这手可就不再柔嫩了,以后怎么嫁个好人家啊?”
曹氏白胖的身躯僵了僵,看着女儿丰腴白嫩的身姿,白嫩微胖却青春洋溢的脸蛋,想了想,也就两年,等女儿许个好人家,那不得有一大笔银子聘礼?
李清秀虽然遗传了曹氏的小眼睛厚嘴唇,鼻子却是遗传了李大山的,高而巧,愣是给她五官出众了几分。
就这模样,以后她女儿还愁找不到好人家?
这宋暮月小蹄子且等她浪,看她不把她卖个好价钱。
想想曹氏心里平衡了,温声对李清秀说道:“为娘的好女儿,是娘疏忽了,你好好休息,想吃什么娘去给你做。”
这边,宋暮月早已带着宋暮时上了山。
昨日只看见野鸡,今天宋暮月打算打只野猪拿到镇上卖钱去,给姐弟三人买两床被子。虽然是春耕时节,晚上依旧有些凉。
往山林深处走时,有些鸟儿惊飞而过,野兔惊走而逃。
看着逃窜的野兔子,宋暮月并不动心,猎物越大,价钱越高,野兔子根本卖不了几个钱。
走着走着,宋暮月拉着宋暮时一顿。
前方竟然有个野猪群!
只见一群黑色长着獠牙的野猪正悠哉悠哉地啃着青草,晃悠悠地甩着小尾巴。
“姐怎么了?”宋暮时出声询问。
那野猪们听到人类的声音四散而逃。
“嗷嗷,嗷嗷......”猪叫声不断。
眼看野猪们就要朝远方逃远,宋暮月手疾眼快扔出镰刀,砍中最后一只落后的年迈野猪。
“嗷——”一阵凄厉的哀嚎声响起,那野猪摔倒在地,镰刀砍中后猪腿,野猪已经失去了行动力。
宋暮月走上前去,拔出镰刀,摁着野猪头干净利落地来了一刀。
鲜血直飚,温热的血液洒在宋暮月的脸上,宋暮月不为所动。
野猪不断抽搐,发出嘶吼,没多久就没了生息。
宋暮时愣在原地。
他姐也太厉害了吧?这野猪比两个成年男子还大,他姐居然轻轻松松就放倒了!
宋暮月擦干脸上的鲜血:“去找些藤条来。”
宋暮时没多久就找回了藤条,宋暮月把野猪捆好,托着野猪就下山了。
宋暮时看着姐姐娇小的身躯拖着巨大的野猪,惊得下巴都要掉了。
宋暮月本就天生神力,在21世纪就是各国招揽的特殊人才,扛一头猪根本就不算什么。
小说《捡到失忆将军,她强嫁了》 第7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