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一篇都市逆袭文章《首富之子》,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陈可悟高诗嘉,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作者阿水,文章详情:回到我的小公寓,我那在办公室里处理了一上午文件现在在厨房忙碌的爹,围着围裙拿着把菜刀就出来了。「没成,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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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她的背影,三年的情谊被她几句话说得也没剩多少。
一边捡着毛爷爷,不要白不要就当回点血。
一边不知道是先吐槽她脚踏几条船让我被三,还是先吐槽我送的东西一个抵她买的一堆。
笑话,我爸是A城首富,我差这点钱?
要不是我爸在我出生时就找了个大师算,说我一直到二十四岁前都要低调再加上小时候又被绑架过几次。
以至现在低调到我的同学朋友都以为我是个孤儿……
谈恋爱是在大学时,那时在图书馆她抱了一堆书和低头看手机等人的我撞在一起。
清纯可人的模样并不难让我一见钟情,后来我帮她将书搬过去,留了联系方式,她追的我。
我虽然低调但是也不差钱,但是跟她谈恋爱时也是一次高级商场没去过去的全是大润发。
不是我不带去,是她拉着我不让进,直接拐到大润发,跟我说体谅我心疼我,不想让我为她破费,她一副清纯勤俭持家的模样,从大润发订了三十箱纸,和一大堆生活用品。
不夸张,每次逛完街,买的东西都得用货拉拉运回去。
我付完钱看着七八千的小票,寻思这和逛商场吃饭花的钱也差不多。
我之前一度怀疑她怎么用完的,后来有人说了一嘴她家是干小卖部的,合着来进货了呗。
哎,我就说,我之前有次看到她手机微信备注稀奇古怪的。
有什么「进货商2」、「长期饭票」、「外卖」、「彩礼」……
当时她说她事业心比较重,我还真信了,说支持她跟她去商场一星期去两次变成了一星期去四次。
说不定我也是其中之一,真是老太太钻被窝给爷整乐了。
我将前不久刚从拍卖场上带下来的粉色钻戒往怀里揣了揣,真好,省了两个小目标。
高芯科技……我爸去年收购的那个?
小说《首富之子》 主角:陈可悟高诗嘉 2 试读结束。